尊敬的洪雅公安部门
工作人员:
您好!
我怀着焦急的心情向您反映一件事:2025年7月13日,我的电动车电瓶不幸被盗,经评估价值约2000元。发现被盗后,我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能得到及时处理。
报案时,相关工作人员告知我需自行查看监控寻找线索。对此,我十分理解公安工作的繁忙,但作为普通群众,我对监控系统的操作和查看范围并不熟悉,且个人力量有限,很难高效地从大量监控画面中找到有价值的信息。
电动车电瓶被盗不仅给我的日常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我相信公安机关在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恳请能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查看相关监控,尽快侦破案件,帮我追回被盗电瓶。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期待能得到您的回复和帮助。
此致
敬礼!
反映人:李梦
日期: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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